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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三章 寒来暑往(2 / 2)

干涉。

他不知道的是,余生乐的他对她有占有欲,她喜欢他关注她,在意她。这就是当一个极度缺乏安全感的遇到占有欲超强的,也算绝配。

秦淮说晚上必须他来接她,余生知道他答应了,雀跃的亲在他的脸颊上,“好的哥哥,遵命哥哥”。

余生表面是因为秦淮答应她的请求才表示感谢吧唧亲他一口,其实就是单纯的占便宜。她就是一颗黑芝麻陷的汤圆,外面看着白白软软的,特别单纯,其实里子是黑心的,并不是所表现的那么柔软乖顺。

不过她的黑心,全都用在占秦淮便宜上面了。所有不以耍流氓为目的的对话,都是不存在的。余生是不放过一切机会的对秦淮耍流氓,哪怕只是太阳稍微明媚点,也要先亲再说。

秦淮刚开始还假模假样的教育她:女孩子要矜持,要稳重,他们都长大了,不能再像小时候那样亲亲抱抱的,那样不好。

余生当时嗯嗯的答应,敷衍的不忍直视,完全当作耳旁风,亲一口秦淮,然后说:哥哥说的对,哥哥教育的极是。

秦淮绷着脸实则内心欢喜的接受她经常的亲密小动作,他认为这是余生亲近他的表现,反正以后他是要娶她的。

可以说余生从去秦家长到现在,都是在秦淮没有下限的宠溺下长大的。秦淮完全把她放在心尖上宠,只要是她要的,只要是他有的。

余生突如其来的在秦淮脸上亲一口之后,秦淮虽然没什么表示,但余生看到,他的嘴唇勾起来,眼睛有弯一点的弧度。

就在这时大门的门铃响了,秦淮准备过去开门,被余生拦住:“放着我来,是找我的”。

余生步履轻快的过去开门,站在门口的是宿承聿,他手里拎着一杯奶茶,在余生开门的瞬间把奶茶递给她,说道:“我随手做的新口味,尝尝好喝不”。

装奶茶的杯子是星巴克的纸杯,却不是在星巴克买的,是宿承聿亲手做的。说是随手做的,其实在给余生的这一杯之前,不知道已经改进多少次了,才能有这杯用不经意的语气,特别淡然的说“我随手做的”》

十五六岁的少年,正是急于表现自己的时候,他想,我随手做的味道都那么好了,我厉害吧。

宿承聿从当年粉雕玉琢的小男孩,长成了如今风度翩翩的少年郎。他跟秦淮完全是两类人,秦淮是喜怒不形于色的内敛,而他是不掩饰自己的快乐,笑起来是个阳光大男孩。

余生结过他的奶茶,跟秦淮打个招呼,“哥哥晚上记得接我呀,在白桥北路78号,到了打电话给我”。

宿承聿礼貌的跟秦淮打了招呼,便跟余生双双出去了。在他们顺手关上门的时候,秦淮听见他的小丫头说:“真好喝……”。

秦淮真想打开门,冲出去,把余生拉回家关起来,让她哪都不能去,除了他不准和别的男生走那么近,把余生关小黑屋,秦淮舍不得。

心烦气躁的秦淮无心做别的事,干脆回书房写字平静一下。写字的时候,他想的还是宿承聿,以后,这必然是一个强有力的竞争对手。

毕竟,从余生上学那天起,宿承聿就跟余生是同桌,他对余生很真挚,小时候他有什么东西,都要拿过去和余生分享。后来更是因为余生喝他妈妈的奶茶觉得很好喝,他自己学着做,并且成果非常好,余生很喜欢。

因为余生喜欢,他就经常留心奶茶店里的专业的味道,可以说这个城市的只要是有门店的奶茶店,他全都尝过。

他尝试新的口味,争取做出他的独家味道,在别的地方买都买不到的。不管是最初他的试验品,还是现在味道醇美的,余生向来都是夸他的。他总是因为余生的夸奖,耳朵尖红红的,笑的羞涩又阳光。

秦淮迅速把学习做奶茶列为最近计划的首要任务,再不学习就晚了,他也要余生记住他的独家味道。

秦淮挥毫泼墨。毛笔一挥而就:莫生气莫生气,人生就像一场戏,因为有缘才相聚,别人生气我不气,气出病来无人替,我若气死谁如意?况且伤神又费力。

气势磅礴的毛笔字,写着莫生气。但单看这写出来的字体,凌厉锐气,没有一点是不生气的样子。(未完待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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